广西地处祖国西南,属亚热带地区。30年代前期,广西经济发展缓慢,人民体质赢弱,疾病广为流行。全省无一所政府办的医院(军医院除外),人们缺乏普通医药卫生知识,一旦患病,或乱投草药,或求神问卜。据统计,当时的疾病死亡率在30%以上。桂西北某县征兵,适龄壮丁完全符合兵役体格要求者,竟无一人。

    自清末以来,欧美传教士,沿西江而上,先后在梧州、桂林、南宁设立教会医院,但规模甚小,设备简陋,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作用不大。

    民国20年(1931年),广西新桂系当局以“建设广西,复兴中国”为口号,深觉欲强国,必先健民,健民首要促进医药卫生事业。故于民国21年(1932年),曾多次邀请戈绍龙医学博士(北平大学医学院教授)来广西计划卫生设施和研究筹办医学专院的问题。

    民国22年(1933年)5月,广西省府召开的行政会议,收到有关医药卫生方面的提案计37条。其中县政建设实验区筹备处“分期推进本省卫生教育卫生行政及卫生设备以防治人之病疫而健强人民之体格”的提案中写道:“广西现需医师甚多,若皆延自外方,殊不经济,且卫生事业项目繁多,决非少数医师所能分任。为源源供给医师计,应设完备之医学院一所,以造就本省人才,为本省之用。……迄能自设医学院,培植多数医师,分任各项卫生事业之时,则是省内人民之健康获得保障之日。”会议审查代表时,提案,主张创办省内医药专科学校。

    此后,在创办中级、高级医学专门学校上又有不同的意见。有人主张建立医学专科学校,有人主张建立医学院。前者认为广西中学水平低,办高等医学院校招不到合格的学生,而且教授难以聘请,办医专比较实际可行。后者认为要建设广西,就必须造就大批的各行各业高级人才,包括高级医学人才,否则上述口号将会落空。从民国21年(1932年)起,实行中学毕业会考制度,就是促进中学水平提高的具体措施。至于聘请教授,用医学院的名义延聘,更会容易接受。后经当局决走,创办医学院。然而办医专的意见,并未就此了结。为民国28年(1939年)4月,将军医学校改组为广西省立医药专科学校埋下伏笔。

    民国22年(1933年)9月,广西省府卫生委员会成立,指派雷殷、戈绍龙、雷沛鸿为委员。卫生委员会对全省医师进行审查,结果合格医生共80余人。广西人口共1290多万,平均约15万人之中才有一名医生。创办医学院,培养医药卫生人才,势在必行。

    民国23年(1934年)7月,省府任命戈绍龙为院长,负责筹备广西省立医学院。经过选定院舍,聘请教授,拟定组织大纲,新生入学考试,筹设附属医院等一系列工作,广西省立医学院于民国23年(1934年)11月21日宣告成立。